财务处举办采购设备退税政策讲座
时间:2018-03-23

3月22日下午,应财务处邀请,连云港市国税局第七分局王建滨、李新星科长一行在行政楼会议室作采购设备退税政策专题讲座。财务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和部分二级学院相关教师聆听了讲座。

李新星就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的增值税相关政策进行了说明,特别针对高校等科研机构为科学研究、教学和科技开发提供必要条件的实验设备、装置和器械采购的退税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最后,李新星又针对与会人员的提问进行了答疑。

通过一个半小时的政策解读、问题答疑,与会人员更加明确了我校科研设备采购的税务相关政策及办理购买科研设备退税的相关要求和具体做法,为学校进一步加强采购设备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